2016年元旦、春节即将到来,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省委省政府二十条意见和校党委贯彻落实意见,持之以恒纠正“四风”,确保教职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、风清气正、文明节俭的节日,现就加强“双节”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,通过各种形式,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,在严守党纪上远离红线,坚决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。
二、全体党员和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制止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,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、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,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,严禁用公款接待亲友、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,严禁公车私用或“私车公养”,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、补贴、奖金及实物;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,减少各种茶话会、联欢会,削减不必要的开支。要严肃财经纪律,强化监督,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。
三、严禁违规收受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等,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,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,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。领导干部不但要管好自己,严格自律,同时还要管好配偶、子女。
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,切实加强廉洁自律,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,认真抓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落实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,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,坚决抵制“四风”。学校纪委将畅通群众监督渠道,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,对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、不收敛、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,发现一起处理一起,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,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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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平顶山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
2015年12月27日